深圳市市長質量獎專家評定委員會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深圳市市長質量獎專家評定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家評委會”)的組織運作,保證深圳市市長質量獎評定工作質量,依據《深圳市市長質量獎評定管理辦法》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專家評委會承擔市長質量獎指導監(jiān)督職責,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客觀、公正、準確地審議侯選企業(yè)或組織。
第二章?組成及職責
第三條 ?專家評委會按照跨領域、專業(yè)性、高層次、社會化的原則組建,從專家評委會專家?guī)熘谐槿‘a生。
第四條 ?專家評委會設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各1名。
主任委員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長擔任,副主任委員由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局長擔任。
專家評委會下設秘書處,專家評委會秘書處(以下簡稱“秘書處”)設在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為執(zhí)行機構。秘書處設秘書長1人,由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主管副局長擔任。
第五條 ?設立專家評委會專家?guī)臁?br />
專家由具有廣泛代表性和影響力的質量專家、企業(yè)管理專家、行業(yè)人士和政府有關部門人員等社會各界人士擔任,人選由秘書處提議報主任委員批準后聘任。
第六條?為提高市長質量獎的專業(yè)性和權威性,在專家評委會專家中設立不超過5名顧問專家,由國內知名學者、質量管理學界權威人士擔任,人選由秘書處提議報主任委員批準后聘任。
第七條?專家評委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推動、指導、監(jiān)督市長質量獎評定活動的開展,決定市長質量獎評定過程的重大事項;
(二)審批市長質量獎評定標準、實施指南、評定工作程序等重要工作規(guī)范;
(三)審查、公示評審結果,確保評審結果的公開、公正和公平,向市政府提請審定市長質量獎擬獎企業(yè)或組織名單;
(四)涉及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時,邀請市監(jiān)察部門參與市長質量獎評定的監(jiān)督工作。
第八條 秘書處的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制(修)訂市長質量獎評定標準、實施指南、申報企業(yè)行業(yè)分類標準、工作程序、管理制度等;
(二)組織制(修)訂專家評委會成員資質標準及管理制度;
(三)組織制(修)訂評審員資質標準及管理制度;選拔、培訓、考核并建立評審員專家?guī)?,組建獨立的專家評審組,建立評審員績效考評的優(yōu)勝劣汰機制;
(四)編制市長質量獎年度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國際先進質量獎評定標準的跟蹤研究;
(五)負責受理市長質量獎的申請、組織評審以及宣傳、推廣和培育工作;
(六)調查、監(jiān)督申報及獲獎企業(yè)或組織的經營管理實況、企業(yè)道德及其社會責任等;
(七)組織考核、監(jiān)管評審人員的職責履行情況;
(八)向專家評委會報告市長質量獎的評審結果,提請審議候選企業(yè)或組織名單。
第九條?專家評委會主任委員的職責是:
(一)全面負責專家評委會的組織管理;
(二)決定專家評委會的重大事項;
(三)批準市長質量獎評定標準、實施指南、評定工作程序等重要工作規(guī)范;
(四)決定專家評委會委員的聘任與解聘;
(五)主持專家評委會會議。
第十條?專家評委會副主任委員的職責是:
(一)協(xié)助主任委員做好相應的工作;
(二)受主任委員的委托代理主任委員職責。
第十一條?秘書處秘書長的職責是:
(一)全面負責秘書處工作;
(二)負責市長質量獎評定工作的日常組織管理;
(三)組織落實專家評委會議決事項,并向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匯報。
第十二條?專家評委會委員的權利和義務是:
(一)依照市長質量獎相關政策、程序和規(guī)定開展工作;
(二)參加專家評委會的各項活動,促進市長質量獎評定工作的有效開展;
(三)參與專家評委會工作會議及侯選企業(yè)或組織審議會議,行使建議權和表決權。
第十三條??專家評委會專家的權利和義務是:
(一)參與市長質量獎評定工作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參加秘書處組織的教育和培訓,獲得開展工作所的信息資料;
(三)維護市長質量獎聲譽,大力宣傳推廣市長質量獎。
第三章?專家的聘任及解聘
第十四條?專家評委會專家的任職條件是:
(一)遵紀守法、廉潔奉公,有強烈的責任心、開拓意識和奉獻精神;
(二)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能力相當者,熟悉企業(yè)經營管理或質量管理工作,有豐富的專業(yè)知識和10年以上工作經驗;
(三)有較高的社會知名度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者:政府經濟管理部門副處級管理崗位三年以上任職經歷;大中型知名企業(yè)中高層管理崗位三年以上任職經歷;高級技術職稱三年以上任職經歷或相關學術領域內有學術實力或學術成果;代表性社團組織或中介機構負責人;
(四)身體健康,年齡65周歲以下;
(五)服務市長質量獎工作并接受社會和專家評委會的監(jiān)督。
第十五條??專家評委會專家的聘用程序為:由所在單位推薦、本人向秘書處申請、經秘書處審核通過、報專家評委會主任委員批準后聘任。任期三年,期滿后按聘用程序重新聘任。
第十六條?專家評委會專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聘任:
(一)被抽取作為專家評委會委員而連續(xù)兩次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工作會議或審議會議的;
(二)違反保密規(guī)定、私自外傳侯選企業(yè)或組織資料,或泄露其商業(yè)秘密經查實的;
(三)利用工作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四)有違法犯罪行為或在工作單位受到處分的;
(五)因工作變動或健康原因,不宜繼續(xù)擔任委員的;
(六)其它需要解聘的情況。
第十七條??秘書處根據需要進行專家的增補、續(xù)聘和解聘,并報專家評委會主任委員批準。
第四章?年度專家評委會委員的選取方法
第十八條??為確保市長質量獎評定工作的公平公正,每年由秘書處提議、并報主任委員批準,從專家?guī)熘谐槿?5人,組建當年市長質量獎專家評委會。
專家評委會原則上按照政府部門/專業(yè)領域/企業(yè)代表4:3:3的比例構成,參加工作會議和年度市長質量獎候選企業(yè)或組織審議會議。
第十九條?專家評委會委員的抽取原則如下:
政府部門專家中,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秘書處秘書長為常任委員。其他委員的選取,首先根據年度候選企業(yè)或組織的類別,從行業(yè)主管部門或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委員中各選擇1名,其余從未抽到的政府部門委員中隨機抽取,約占委員總數的40%;
專業(yè)領域和企業(yè)專家中,委員的選取,首先根據年度候選企業(yè)或組織的類別,按照相關或相近界別的原則選取對象,分別從專業(yè)領域和企業(yè)任職委員中各選擇1名,其余從未抽到的專業(yè)領域和企業(yè)委員中隨機抽取,分別約占委員總數的30%;
是否擔任委員應征得本人同意,否則按照相關或相近界別的原則補充人選。
委員的抽取必須在市監(jiān)察部門派出人員的監(jiān)督下進行。
第二十條委員參加工作不得委托他人替代。
第二十一條顧問專家可應邀參加候選企業(yè)或組織審議會議,享有與委員同等的權利和義務。參會不得委托他人替代。
第五章?工作會議
第二十二條?專家評委會工作會議由秘書處根據工作需要提出,并經主任委員批準后召開。參會人員為年度專家評委會委員。
第二十三條?參加工作會議的委員人數必須超過年度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二,不足三分之二的,可從專家?guī)熘辛硇谐槿⊙a足。
第二十四條?工作會議的主要內容為:
(一) ?聽取秘書處關于評定工作情況的報告,對評定工作提出指導和建議;
(二) ?決定市長質量獎重大事項,審批市長質量獎評定標準等重要制度和規(guī)范;
(三) ?主任委員提出的其他議題或委員提議的重要議題。
第二十五條?對會議審議事項的決定采用舉手表決的方式進行,同意人數達到參會委員總數的二分之一及以上的,被審議事項即獲通過。
第六章?侯選企業(yè)或組織審議會議
第二十六條?參加年度市長質量獎候選企業(yè)或組織審議會議的委員人數必須超過年度委員總數的五分之四,會議方可舉行。
第二十七條??參加侯選企業(yè)或組織審議會議的委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回避:
(一)在候選企業(yè)或組織任職、兼職或持有股份以及與候選企業(yè)或組織存在其他利害關系的;
(二)因舉報投訴有待查實或違法違紀有待處理的;
(三)有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審議的情況的。
第二十八條?秘書處提前通知出席審議會議的委員并提交侯選企業(yè)或組織審議用資料。
第二十九條?審議會議議程一般包括:聽取秘書處關于年度市長質量獎評定工作報告;候選企業(yè)或組織介紹實施卓越績效模式的成效;委員提問和企業(yè)或組織答辯;投票表決,確定擬獎名單。
第三十條?答辯結束后,進行投票表決。唱票人、計票人和監(jiān)票人由秘書處提議并經會議通過。
第三十一條?投票規(guī)則是:
(一)委員現場記名投票,每人一票;
(二)每次每張票所選企業(yè)不超過3家(含3家);
(三)不同意推薦的,需說明理由。
第三十二條?擬獎企業(yè)或組織的產生規(guī)則是:
(一)當候選企業(yè)或組織不超過3家(含3家)時,由委員直接投票,獲得贊成票超過到會人數三分之二及以上的,成為擬獎企業(yè)或組織;
(二)當候選企業(yè)或組織超過3家時,首輪投票選出得票數排名前三名的3家企業(yè)或組織,再對此3家企業(yè)或組織進行第二輪投票,獲得贊成票超過到會人數三分之二及以上的,成為擬獎企業(yè)或組織。
第三十三條?表決結束,由主任委員公布審議結果,秘書處填寫審議結論交相關人員簽名后存檔。
第三十四條?審議會議邀請市監(jiān)察部門參加,對審議過程和結果進行監(jiān)督。
第七章?工作紀律
第三十五條?專家評委會委員要堅持科學、公正、廉潔的工作原則,不濫用評議權、表決權,不利用工作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
第三十六條?專家評委會委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得私自外傳侯選企業(yè)或組織的資料,或泄露其商業(yè)秘密,審議會議中的評議情況、表決結果等,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三十七條?對存在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行為的,專家評委會將通報其所在單位進行處理。
第八章?附則
? 第三十八條?本規(guī)定由深圳市市長質量獎專家評委會秘書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實行。





